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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知道的关于男人之间的友谊的最感人的故事是什么?

请止步于友情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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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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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女朋友办事儿,床太响了,嘎吱嘎吱,怕隔壁老太太来骂,我给他扶床。。。
现在想想太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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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取匿了,毕竟那会儿年轻,现如今

床质量都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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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那么多赞!!但是为什么都是期待小黄文的表情!!!
回答疑问:他俩盖着被子!!!我在床尾!!才开始扶着后来有点累就坐下背靠着床,那会儿没智能手机,后来就是看杂志

另外,扶了不止一次。。。

还有我解释下不是我没有波澜,是他媳妇真是让人下不去手。。。

但是没想到两年之后她减肥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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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赞再说一个吧

男人间的友谊我最佩服的是小绿魔对蜘蛛侠
小绿魔高富帅一枚,蜘蛛侠标准小屌丝
先是女朋友被蜘蛛侠抢了,
然后他爹被蜘蛛侠杀了(间接的)
自己被毁容………
然后
然而
然而
蜘蛛侠挨揍,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跳了出来帮忙
而且搭上了命
这种友谊,真是……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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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个题目,就想到了Roger Williamson和David Purley。
将这个故事称之为赛车史上最感人,也最残忍的一幕,也毫不为过。

1973年7月29日,荷兰。英国新锐车手Roger Williamson刚刚从低级别赛事晋级,这是他的第二场F1大赛。比赛进行到第七圈时,Roger Williamson的赛车轮胎爆裂,赛车在撞向护栏后翻滚并且起火燃烧。

这时跑道边没有一名工作人员过来救护——因为比赛并没有结束。这时,一辆赛车停了下来,车手David Purley离开自己的赛车飞速跑向事故现场。他拼命招呼赛道旁的工作人员来帮忙将队友冒着大火的赛车翻过来。

后来工作人员虽然到来,但是他们惧怕熊熊火焰,只是站在一旁,无动于衷,并一直劝说David Purley放弃。后来,少数人开始帮助他一起施救,但无奈力不从心,没能将赛车翻转过来,也无法把火海中呼喊的车手救出。

David Purley抢过工作人员手中的灭火器,但灭火器用光之后大火仍然在肆虐。David Purley无助地向一辆辆飞速驶过的赛车招手,希望其他车手能够停下来帮助他,但是没有人愿意这样做——因为比赛并没有结束。过了数分钟,200米外的消防车才来到现场,扑灭了大火。赛车被翻转过来时,Roger Williamson仍然还在车内,当然已经被烧死了,David Purley看着他的尸体,悲伤至极。他失落地将拉他离开现场的工作人员一把推开,痛苦的弯下了腰,心中有内疚,也有愤恨。

赛后,David Purley被授予「乔治奖章」,以表扬其「最伟大的英勇行为或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所表现的杰出勇气」,然而奖章在生命面前却无比苍白,分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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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后,1985年7月2日,David Purley在飞机事故中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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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当初看哭了的视频(一定要看哦!!!):
感动!这才是真正的朋友?!1973年F1赛车手威Roger Willamson赛车起火,旁边那么多车手路过却只有好友David Purley一个人去救他。熊熊大火就连工作人员都不敢上去....看着最后失去朋友失望的样子,果断泪奔了~~
http://www.56.com/u59/v_OTc2ODM4MzI.html


R.I.P. Roger Willamson 1948-1973
R.I.P. David Purley 1945-1985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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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看上去他就像一个疯子,是么?
如果你知道他的故事就不会这么想了。
他是一名士兵。他曾和最好的朋友约定,他们两人之间不管谁先离世,活着的那个人都要身穿连衣裙出席对方的葬礼。
2009年,他的朋友在阿富汗巡逻时不幸被炸死,这张照片就是他在好友的葬礼上,身穿连衣裙和粉红色长靴,失声痛哭的样子。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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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讲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念初中的“我”和挖藕匠阿达的一段忘年交。


阿达俯身向烂泥里摸索,把每天的生活从中拔出。我则是他的唯一观众,不仅因为爱看挖藕,更因为男人间的一份理解和尊重。


阿达是个挖藕匠,在麦镇一带小有名气。
麦镇附近的村落多池塘,池塘中除了养鱼,还种了很多莲藕。挖藕的时候,池塘边总是围着很多人观看,小孩子居多。和其他孩子一样,我从小就爱看挖藕。
挖藕匠有时为了逗我们开心,把难以销售的小藕扔上岸来,说一声“抢哇!”我们一群孩子便冲过去疯抢。我把抢到的莲藕带回家里,让奶奶做成一碟美味的凉拌莲菜。我和爷爷头抵着头用筷子夹着吃,这时他往往会喝上二两白酒。
挖藕挣的钱少,不如外出打工。曾经辉煌一时的挖藕匠们,渐渐寥落下来,最终只剩一个阿达。观看挖藕的人日渐兴味索然,只有我还喜欢看。有一天我发现,我成了阿达的最后一个观众。
阿达并非甘愿挖藕。他是个鳏夫,妻子患恶疾去世,留下两个年幼的双胞胎儿子。如果有人看家,他早就流入外出打工的浪潮了。
阿达平日里种田,是个地道朴实的农人。青壮年都去外地务工,田地大都荒废下来。阿达一人承包了二十多亩地,种麦子、玉米,也种棉花、红薯。粮食不值钱,为了增加一点收入,到了挖藕的季节,阿达就成了挖藕匠。
阿达四十余岁,生活的重压使他很显老。镇上人背后都说,阿达看起来足有五十岁。
阿达家离我家很近。我和他的两个儿子从小就在一起玩,关系不错,常常去他家蹭饭吃。我上初中时,不喜欢读书,爱逃课出去玩。阿达的两个儿子学习很好,从未逃过课。和他们在一起玩的时候,总有人跳出来拿我们做比较。长而久之,我就逐渐远离他们,阿达一直搞不懂我为什么不爱去他家了。

秋末的一天,我又逃课去乡间。走到池塘边,看见阿达头戴草帽,一身布衣,半截腰深陷在淤泥中,只有脖子以上还是平常人的模样。阿达也看见了我,他踩着厚重的淤泥,深一脚浅一脚向池边走来。他怀里捧着一捆细小的莲藕,要我带回去做菜用。
“阿皮,又没上课哇!”他唤我的小名。
看他上岸,我便找一块干净的草皮坐下。他把莲藕放在池边,坐到我身旁。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吸烟,我从烟盒里抖出两支烟,一支给他一支给自己。他把泥手放在草地上使劲摩擦,稍微干净些,才接过我递给他的烟。我掏出火机给他点火,再给自己点上。
“你还在长身体,还是少抽烟为好。”他说。
我那时处在叛逆期,谁的管教也听不进去。阿达是我为数不多可与之共话的成年人,在我心中,他和我没有辈分关系。平时他不会说这种话,那天忽然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有点火,想站起来走人。
阿达大概知道触到了我敏感的心弦,立即转移话题,问我缺不缺钱。
他知道我缺钱。烟钱、酒钱,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开销。我不敢张口问家里要,家里会问怎么总是要钱,钱都花哪里去了。我父母都在外地,家中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在,我更不忍心开口。每当迫不得已向他们要钱时,想想这些钱的来源与去处,心中便会产生强烈的愧疚之感,不由地厌恶起自己来。
有时候实在缺钱了,就想干点坏事,弄点钱花。
我认识的几个学生就是这么干的,他们去街上摸人口袋,或者偷偷变卖学校里的物品,屡屡得手,从未被抓到。看到他们整日大把花钱的快活样子,我很心动。他们曾邀我加入,我反复思考利弊,仍犹豫不决。
我得不出个结果,想找人商议。思前想后,也只有守口如瓶的阿达值得信任。
我在地里找到阿达,他正背着药桶给棉花喷洒药水,正午的阳光把他晒得汗流浃背,蜡黄的脸膛上爬满汗珠。我述明来意,他静静听着。我说完后,他当即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塞到我手里。他说以后再缺钱,就去找他,他会力所能及地帮助我。他只有一个要求:千万别做坏事。
从那天起,每次见到我,他总是偷偷塞钱给我。有时候缺钱了,我就装作不经意出现在他面前,他口袋里有多少就会掏多少给我。这件事除了我俩,谁都不知道,包括他两个儿子阿周和阿正。

图 | 麦镇的荷塘

那天他问我缺不缺钱时,我念起他的好来,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全消了。我点点头。他说晚点给我,因为他在泥塘里挖藕,身上没带钱。我又点点头,说好。
村里人看阿达老实,给他介绍了个老婆。阿达对她印象不错,但两人还是没成。据说是因为阿达有两个儿子,她怕将来负担太重。我那时不能理解,觉得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怎么会被爱情之外的因素所动摇。
“那女人很坏!”我气咻咻地说。
“不能这样说人家,”阿达替她辩护,“她也不容易。”
我感觉他不想多说,便不再提。我跟他说在学校打架的事情,给他看脖颈上的伤口。
“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能忍就忍,忍不下就商量着来。我知道这话你听不进去,可是慢慢你就会明白这些道理。到了社会上,这种事会更多,你总不能天天和人打架吧。”
“嗯。”我含糊地应道。
凉爽的秋风把阿达一身的泥浆吹干,两只手臂上,干结着泛白的泥皮,说话时他一点一点把它们揭下来。
那时班上有个喜欢我的女孩,我对她不喜欢也不厌恶,另一个女孩我很喜欢,却不敢贸然表白。我拿不准主意,只好去问阿达的意见。
“不是真心喜欢的,不要谈最好。喜欢的就该去试试看,就算被拒绝了也没什么。至少将来想起来不那么后悔,但前提是不要影响到人家学习。”说完他又加上一句:“不然你会更加后悔。”
后来我反复权衡,决定把爱藏在心里。那女孩学习很好,和我在一起,她可能会学坏,而我却很难学好。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烟也抽了不少。
“喂,阿达。天都快黑了,你就别歇了。”远处土坡上传来喊声,是池塘主。“尽快干,我明天还要去镇上卖藕。”
“嗳,好嘞。”阿达应着,站起身。
我知道我该走了。我衔上一支烟,点着后递给阿达。他指着池边的那捆莲藕说:“走的时候别忘了把小藕带上,回去可以调几盘莲菜。你爷爷爱喝点小酒,这可是很好的下酒菜。”
若是小时候,我会毫不犹豫抱着就走,这时却怕莲藕上的泥巴会沾在我的白衬衫上。我在学校犯事太多,爷爷总会被叫去批评训话,想到这藕能给爷爷做点下酒菜,我为难起来。
阿达看出我的犹疑,说:“淘洗一下就好了。”他抱起莲藕,走进池塘,弯着腰一点点搓洗。霞光照在他的脊背上,他嘴里衔着的烟熏得他睁不开眼睛。他用一根草藤把洗白的莲藕捆扎起来,方便我提携。

挖藕的季节一般在秋季,也有在冬季的时候。临近春节时,莲藕的价格会猛涨。有些池塘主为了卖个好价钱,会选择在冬季出藕。北方的冬季寒冷难耐,人裹着厚厚的棉袄还瑟瑟发抖,更何况是下到结着浮冰的池塘里。
冬季挖藕的时候,阿达会穿上皮衣皮裤,防水挡寒。在呵气成霜的天气里,一层薄薄的皮衣并不能驱退寒冷。这时候破冰下水,需要的不仅仅是体质,还有顽强的意志。
寒假里,我终日无所事事,常去池塘边观看阿达挖藕,陪他聊天解闷。开工前,阿达会央我去买烧酒,他需灌上几口才有足够的勇气下水。天气再冷些,除了灌烧酒之外,他还会嚼上几支辣椒,辣得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像被火烧了一样。
阿达踩着浮冰向池塘深处走去,冰块咔咔碎裂。他在池塘中工作两个小时就要上一次岸回暖。刚上岸时他面色苍白,嘴唇发青,牙齿不住地咬合。我把手放在他身上,发现比冰还要凉。他一上岸,我就赶忙递过烧酒,他接过去一口气喝上七八口。过半天他才恢复正常的脸色,嘴唇也不那么乌青了。
“阿皮,你要出息,不要像我。”每逢他累得熬不住时就会这么说。休息一会儿后,阿达又要下水了。
常年累月地弯着腰浸泡在水里,人的身体势必会出问题。有一天,阿达上岸后,我发现他的腰弯着,直不起来了。我绕到他背后,想给他捶捶。我只能很轻地捶,稍微力重些,他便咬紧牙关眉头紧皱,脑门上布满细密的汗粒。我突然感到,阿达老了。
后来我辍了学,去外地谋生,一年最多回一次家。每次回家,我都会买上几样菜,带上两瓶酒,去阿达家里做客。他问我在外面的情况,我总装出一副很有把握的样子,说些牛皮话给他听,其实是不想他挂念。

阿达老得很快,身体一年比一年坏。每逢阴雨天,便哼哼着腰疼腿疼。为了省钱,他不去看医生。我大概知道他的病状,去药店给他买成包的中药,在锅里煮了,给他敷在腰上。
我在家的那段时间,早晚两次去他家,给他敷药,陪他聊天。我走后,一切就得他自己来了。他的两个儿子在外地念大学,不到寒暑假是不回来的。即便到了寒暑假,回来也只住两天就走。他们都很懂事,体恤父亲的不容易,假期找了兼职,挣点生活费。
在我的劝说下,阿达不再挖藕了,但还种着很多亩地。我劝他地也不要种了,他说不种地怎么行呢,阿周、阿正还要上学,以后还要成家,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我在外面打拼的这几年,混得很不如意,钱也没攒下。后来我每月会按时给阿达寄一笔医药钱,要他拿去瞧病买药。他起初不肯收,总给我寄回来,说我在外也很不容易,各处都需要花钱,手里没钱是不成的。我不说什么,照样每月寄出。半年后,他便开始收下,不往回寄了,大概是不想拂了我的好意,惹我生气。
前年除夕,我从外地回来。我给奶奶带了些容易嚼动的糕点,给爷爷带了两瓶绍兴酒。另外两瓶酒,我把它们装在一个手提袋里,是给阿达的。吃过晚饭我就带着饺子和酒朝阿达家走去。
他家的门虚掩着,推门进去,我看到他坐在椅子上,给一群柴鸡投食。鸡围聚在一起,低头“咕咕”啄食。阿达看见我时,惊讶地坐了起来。
他的腰仍旧弯着,颧骨和眼眶向外凸出,一双蜡黄的脸皮紧贴在塌陷的双颊上,人比以前更瘦了,衣服穿在身上显得松松垮垮。
他以为我不回家了,看见我只连声说“回来好,回来好。”阿达把酒拧开,倒进两个小杯中,我们举杯碰了一下。阿达轻抿了一口,咧嘴咂摸咂摸:“这酒好,绵软不烈,有一股酒香在。”
饺子带得恰逢其时,阿达果然还没吃饭。他说一个人不值得做。阿周、阿正都没回来,在餐馆里做寒假工,节日期间生意忙碌,老板不放人,说是过完年才能走。
阿达喜欢就着蒜吃饺子,他一边吃我一边给他剥蒜。一碗饺子,他只吃了一小半便停下了,以前他能吃上两大碗。我问怎么不吃了,他说饱了,不是太饿。问起腰伤,他说好多了,说我寄的钱还没花完。那天下午我坐到很晚才离开,临走时叮嘱他,没有钱了就告诉我。他点头说好。
去年端午前后,我接到消息,说阿达去世了。等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返回家乡时,阿达已经下葬。仪式很简单,灵棚都没有,简单到称不上是葬礼。死去当天,尸体就被带到殡仪馆火葬,当天下午,骨灰埋在了野外的荒草地里。
阿达的死因谁也说不上来,他没去检查身体,有的说他得了肝病,有的说是肺上的毛病,还有人说是食道方面出了问题。听说他死的时候,瘦得只剩一把皮包骨头。
人们在他的枕头下翻出我每月寄给他的钱,五千块,一分不少,他根本没去买药看病。从阿周口中得知,他把我的钱攒下来,是预备将来我结婚时,给我添彩礼用。
转眼一年多过去,我仍时时念起他。如果没有阿达,我可能会成为一个街头混混,扒手,甚至走私犯。如今回到麦镇的池塘边,蛙声依旧起伏响彻,身旁却再也没有一个人,跟我抽着烟,听我诉说烦闷心事了。


本文选自真实故事计划。真实故事计划是由青年媒体人打造的国内首个真实故事平台。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zhenshigushi1,这里每天讲述一个从生命里拿出来的故事。

投稿邮箱tougao@zhenshigushijihua.com,原创首发千字500——2000元。
投稿或谈心请加编辑大王(ID:gushioldking)

作者李宇恒,现为自由职业者
编辑 | 马璇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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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闻男人间的情谊是“三秋不见,如隔一日”。

贱贱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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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友谊一般很简单、直接、感人
引用十年前的一个网络视频:

https://www.zhihu.com/video/93168565187144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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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货······软货······飚车······观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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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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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司马昭执政时期,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字巨源)因为是司马氏的亲戚,出仕曹魏,为司马氏集团做事。当时他任选曹郎,后调任大将军从事中郎时就想荐举嵇康代其原职。

嵇康听闻,写下《与山巨源绝交书》,文中拒绝了山涛的荐引,指出人的秉性各有所好,申明他自己赋性疏懒,不堪礼法约束,不可加以勉强。文中最后委婉的写下绝交之辞:

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愿足下勿似之。其意如此,既以解足下,并以为别嵇康白


因此一文,世人都认为嵇康与山涛绝交了。然而嵇康因得罪钟会,轻视权贵,被司马氏集团(主谋钟会)诬陷,即使三千太学生求情,也难逃一死。嵇康弹奏绝响《广陵散》,而后受刑。

然而嵇康临死之前,没有把自己的一双儿女托付给自己的哥哥嵇喜,也没有托付给他敬重的阮籍,而是托付给了曾与绝交的山涛,并且对儿子嵇绍说:“山公尚在,汝不孤矣。

当然,山涛没有辜负嵇康的重托,他不仅将嵇康寄托在外的一双子女抚养长大,而且后来向晋武帝司马炎为嵇绍说情(司马昭在嵇康死后两年病逝,钟会则在嵇康死后的第二年便死于作乱),说《康诰》言父子罪不相及,并保举嵇绍入朝为秘书丞。

嵇绍后来官至汝阴太守、徐州刺史、御史中丞、侍中,为人不畏权贵,忠直敢谏。西晋朝廷几经内乱,嵇绍被罢官,后重任侍中。

因晋惠帝流亡在外,嵇绍接奉诏书驰往行驾住处。恰逢朝廷在荡阴战败,当时箭如雨下,晋惠帝脸部受伤,中三箭,百官及侍卫人员都纷纷溃逃,只有嵇绍庄重地端正冠带,挺身保卫天子,然而被叛军首领司马颖的军士杀害。

嵇绍的血溅到惠帝的衣服上,战事平息后,侍从要浣洗御衣,惠帝虽然痴傻,以【何不食肉糜】被嗤笑于世,但当时他说道:“这是嵇侍中的血啊,不要洗去。”

我想,谁对他好,惠帝他是知道的。

很多人都认为魏晋玄学,清流空谈,甚至有人认为【竹林七贤】不过是一帮躲避现实的文人。但是,当时的他们不这样做,又能做什么呢?嵇康打铁,阮籍哭道,他们以此躲避,只为尽量不与他人同流。

虽然阮籍最后还是出来做官了,然而也是佯狂醉酒,不理职事,大概是为了家族吧!司马昭想与其阮籍做亲家,阮籍也是装疯卖傻,含糊了事。

嵇康死后,阮籍为司马昭写完进晋王的表,没多久也去世了,大概是去陪他的那位朋友了吧!

再者,说他们清谈无用的那些人,又有多少人能收获他们那样珍贵的友情?

这就是【嵇山绝交】,【嵇绍不孤】与【嵇侍中血】的故事。

山涛:我当年可以为友者,为此二生耳!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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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混蛋打电话来,告诉我当上大爷了。


DY怀上了龙凤胎。


真他妈替他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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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号,黄晓明和AB的婚礼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莱斯莱斯婚车就停在我们公司隔壁的酒店门口,我一眼没看。

11月14号,混蛋了二十多年的哥们要结婚,我提前两天请了假,连夜坐了17个小时的硬座,回河南老家参加他的婚礼。

讲真,一百个黄晓明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个混蛋在我心里的分量。

回家路上,我不住矫情地想,这哪是要去参加他的婚礼,分明是要去和那个吊儿郎当的少年告别啊。

明天一过,他就不再是那个无论多晚,只要一个电话就能从被窝里爬出来陪我一起吹牛逼的少年了。

那些一起光着身子在日头下游泳,趿着人字拖去烧烤摊撸串,深夜挤在一张凳子上看毛片的日子,都将戛然而止。

他很快将有一个自己的家,吃饭抽烟,出入起居,都会多一个枕畔人照看。

混账那么多年,这王八蛋到底是怂了。

火车穿过夜色下的砀山,窗外的魑魅魍魉渐渐远了。

11月13号早上7点进家,没来得及和母亲寒暄,就匆匆赶往那混蛋准新郎家。

乡下的结婚典礼不比城市,从做饭师傅到酬客迎宾,从桌椅租赁到婚场布置,一应琐事全靠自家人操持。

那天是酬客的第二天,我负责给来宾端水上饭。

下午五点左右,混蛋新郎官奉命驱车前往火车站接人,是他未婚妻的几个大学闺蜜,远道而来,当晚要在她家留宿。

你跟我一起去吧,你们都是大学生,路上有的聊。

言外之意,他害怕自己初中毕业未遂的文凭,到时候闹出什么笑话。

我说行吧,胡乱扒拉了几口饭,随车前往。

天色渐晚,从火车站到她未婚妻家的路不太好走,二十多公里的路程,开了一个半小时才到。

返程路上,见我在副驾驶恹恹欲睡,他把车里的暖风又调高了一些。

咱俩一会儿去洗个澡,罢了吃个饭,我有点饿了。他说。

嗯,好。

我看他一眼,本就尖嘴猴腮的他,侧脸更显瘦削了。

吃完饭回到家,已经是零点前后。母亲还没睡,像在专程等我回来。

准备给他随多少礼?

一千吧。

母亲顿了顿,叹一口气,欲言又止。

我听得懂母亲叹息里的深意。

礼金一千,算上来回车费,刚好是我实习期每月工资的二分之一。

上海的消费水平,又高得离谱。

我忽然觉得烦躁,便回房间倒头睡了。

刚睡下,凌晨三点,被来电吵醒。

我在你家门口,你出来跟我一起把DY从摄影馆送回去,她刚盘好头。

电话自然是那混蛋打来的,他口中的DY,就是她的未婚妻。

他换了一套紫金色西装,以浅粉色衬衣打底,发型整得光可鉴人。看上去人模狗样的,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到达隔壁镇上的摄影馆时刚好凌晨四点,天光未开,星子兀自低垂,冷风像刀子一样,一刀刀扎进衣领。

化妆师的鬼斧神工,已经让我完全认不出DY了,我猜旁边的这混蛋也一样。不过好在这家摄影馆没有其它的准新娘,不然真有可能上演一出现代版的上错花轿嫁对郎。

陪DY一起的,是她的两个大学闺蜜,也都上了淡妆,姗姗可爱。

一路上,虽有你来我往的嬉笑几句,却仍觉气氛尴尬。

混蛋点了支烟,也递给我一支。

我们心照不宣地一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可我们谁都知道,回不去了。

那一天,我看到他在长辈的注目下,在院中的神位前磕了头;看到他在军乐队的簇拥下,在礼乐和鞭炮声中,一步步上了彩车;看到他在好友亲朋的笑骂中,俯下身子,用手扶住新娘的脚后跟,把红色的高跟鞋套在她的脚上;看到他和新娘手臂互挽,在汹涌的人潮中,向家的方向走去。

我还看到,那个金光闪闪的少年,面带着微笑,逐渐没入茫茫人海,泯然众人。

混蛋,你终于也要戴上不苟言笑的面具,开始庸庸碌碌的生活了吗?

祝福你啊。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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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男人之间的友谊,当然要提到老友记里的Joey和Chandler啊~

他们有很多感人的故事,我只说给我印象最深的——第七季第二集,在C向M描述假想婚后生活的时候,他说他们要养狗,要有很多孩子。他还说要在车库给J留一个房间,让J终老。M和C搬新家之后,C也真的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给J留了一个房间。

而其实感情好的不仅是Joey和Chandler,还有Matt LeBlanc和Matthew Perry。
2014年7月17日,美国电视评论家协会(TCA)媒体见面会红毯上,《老友记》的“钱德勒”和“乔伊”重逢了。
二十年前你我演一对好朋友演了十年,如今时光飞逝,你不再有当年的帅气,头发花白,皱纹横生,我也不再是那年青涩懵懂的小鲜肉,有了啤酒肚,还微微谢顶。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依然是彼此心中最珍贵的友人。从来不曾想起,却也从来不会忘记。
这就是我所见过的男人之间的最感人的友情。
以上。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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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和他的好友杨叔叔喽。
农村出身,有个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姓杨的好朋友,上高中的时候,穷,没有棉鞋,杨叔叔呢,某个夜里把自己的棉鞋里的棉絮掏出来一半缝进了我爹的鞋里。这事儿我爹说过不下几百遍。。。

后来杨叔叔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下岗、车祸、下肢瘫痪快10年了。我父亲07年破产的时候,他逼着赵阿姨(他妻子)用小三轮拖着他跑了几十里到我家跟我爹喝酒,喝完了丢下了他的全部身家7万块钱。

去年他女儿找工作和出嫁,我爹前前后后从安排工作到买房子到车到买婚礼母鸡(风俗)这种小细节全部一手包办。。。。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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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亦无事,别后常忆君。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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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这个吗?





出自天津塘沽爆炸后武警消防奔赴现场之前。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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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他出事了问我借一千,我把卡里的一千五都借给他。

毕业我失恋失业去他的城市吃住一个多月疗伤,他生怕把我给养瘦了。

我认识他每一任女朋友,他每一任女朋友都知道我和他是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他几乎每个秘密,我知道他生活里所有大事。

他去年结婚,结婚那会我正好刚刚离家,无法抽身回去,他先打电话过来让我不要回去,让我不要觉得抱歉,为我宽心。

这一点,我自愧不如。

他爸妈都知道我,我爸妈都知道他,他把我妹妹当自己亲妹妹。

我记得我那次人生最大的事故后去找他,跟他讲起那些年我的心酸,我和他两个大男人哭了一晚上,他说他看我这么难受自己却不能为我做什么,感觉很惭愧。

太多了,太多了。

后来我和他相隔两地,但我每周都绝对会给他一个电话,和他谈谈工作和生活,因为我要让我们的友情保持活力,永远新鲜。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现在我想起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天晚上他满脸泪水的看着我,跟我说他不能为我做什么。

没错,他是男的。

可是,那又怎样。

吕晓艺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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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小东西的背后通常有着一段小故事,小故事连着的通常是一份真情谊。

有看篮球的可能会注意到雷霆队的维斯布鲁克每次登场比赛,都会在左、右手各戴上一只手环,一边写著“KB3”,另一边则是“Why not”。




这个KB3,指的是维斯布鲁克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叫Khelcey Barrs,他的球衣号码是3号。

@张佳玮 涨工资写过这个故事:

维少爷有个拜把兄弟般的哥们:克雷西-巴尔斯。
他们约好:到大学里,还要一起当队友。虽然那会儿,这个愿望有些渺茫:巴尔斯获得了许多大学的奖学金,维少爷在高三时还默默无名。但巴尔斯觉得没关系:他相信维斯布鲁克总能获得大学篮球垂青的,然后……




然后在某个星期六,洛杉矶西南学院的一场训练赛里,巴尔斯倒下了。他的心脏出了问题。周六稍晚,他在森迪内拉医疗中心过了世。那年,维斯布鲁克15岁。




从那之后,维斯布鲁克长大了——当然,也有些东西,永远凝固了。
他开始双倍努力的打篮球。他开始为巴尔斯的奶奶倒垃圾做家务。
他在高中四年级毕业时获得了全美大学的青睐,而他去了UCLA。
实际上,UCLA并没给维斯布鲁克奖学金,他去UCLA,是因为当年巴尔斯曾经被UCLA接纳过。



“我觉得我是在用某种方式为他打球。”维斯布鲁克如是说。
他一直很努力,但巴尔斯的死亡,给他的体内留下了一团火焰。他知道生命可以如何迅速的被夺去。他没有时间自我怀疑。他要成为世上最好的球员,为了他,也为了巴尔斯。


这是段关于KB3故事的视频: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KB3的篮球魂(中文字幕)_视频在线观看

“世间有多少好朋友,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原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可谁会料到旦夕惊变,从此以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涯路远。”

威少和巴尔斯之间,却已然天人永隔。原本可能在NBA书写一段比肩纳什、诺维茨基或GDP的兄弟篮球故事,可惜天意弄人,不随人愿。
“KB3”的腕带在球场上很不起眼,却让人为这段友情既感动又唏嘘不已。
威少这人啊,看着土不拉几、傻不愣登,可不管是打球还是做人,都简单纯粹得令人心生敬意。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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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是家里长辈的事。我只是个旁观者。

江西有个小城,叫做兴国。

我去过那里。

离赣州两百来公里

从我在的城市飞过去,飞机还没起飞,就要落地了。

以前每年都要去一次兴国,开始都是陪家里的长辈去。后来,我不在家,就由我的弟弟妹妹陪着去。

后来长辈不在了,就由我父亲去。

再后来,我父亲也不在了。

我陪着母亲去。

几年前,兴国的亲戚不在了。就再也没去过。

我家,世居北方。直到我这一代,才定居南方。也就是我,也只有我,在南方。

所以,没啥亲戚在南方。

兴国那个亲戚,是我家唯一在南方的亲戚。严格说只是干亲。

十年动乱,长辈被下放此处。

革命小将领着长辈说,反革命份子不能自己做饭。吃百家饭。一家管一天的。让你们这些资产阶级走狗也尝尝贫下中农的苦。谁给的饭差,谁的革命就最彻底。

就这样,长辈开始了改造生活。

所谓的改造饭吃起来也是千般滋味。

由于长辈是上面点名的改造对象,他每天吃的改造饭都是有人盯着。生怕乡下人纯朴下不去狠手。

每天无非就是红薯饭,南瓜秧。

有一个老光棍。

每次当长辈去吃他家饭的时候。他总是连打带骂的给端来一碗酶饭。连南瓜秧子都么得。最后还要当着监视的人在饭碗里丢一把土。然后再把长辈轰到猪圈边上去吃。美名其曰“臭鱼找烂虾”。

之后便拉着监视的人在屋里抽着土烟聊些本土的乡村艳史。

毕竟是乡下。

革命的热情抵不过每日的生计。不像大城市搞得如火如荼。

后来家里长辈常常感叹,多亏被下放了农村。要是留在城市,恐怕是熬不到平反的那一天。

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有这么个改造的反革命。又不是谁家都有时间给他做着改造饭饭。大家一商量。最后,既然老光棍是一个人。又是革命最彻底的。

于是,从那以后。长辈就长期跟老光棍那里搭伙吃改造饭了。
革命小将们还不定期过来抽查。每次都看到长辈被老光棍骂骂咧咧的轰到猪圈边吃那故意掺了土的霉饭。

几年过去。

风云变幻,长辈终于平反,官复原职。

又过了几年。天下太平。改革开放。

长辈自平反后第一次回来这里。那也是我第一次到兴国。

一言不发,转了一圈,就回了赣州。

次日,市里来人,就将老光棍拉到了赣州。

在招待所,我第一次见到了老光棍。客观的说,如果农民能分个三六九等,他都是第九等。

长辈命我尊称老光棍小叔爷。

从长辈口中我才知道。

那每碗霉饭的下面隔三差五的就藏着几块腊肉,或者一个鸡蛋。

这一藏就是七年。

小叔爷是个及其木讷的人。在我跟他为数不多相处的日子里,几乎没怎么听他说过一段完整的话。

更多的是看他沉默着,蹲在招待所的院子里抽着自制的土烟。

几天后,小叔爷要求回去了。

长辈准备的礼物大部分都没要。只带了两瓶酒。一个人回了乡下。

再后来。

小叔爷也走了。

到他走了,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曾经做过什么。

至今我依然记得

当我问起他,为何在那个年代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帮助长辈时。

老人憨憨的一笑



“当年,我也是用这种办法给山上的红军送饭的。”

失势不悲,得势不骄。

此乃豪杰。


以上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查兴国县志。

这里为新中国的建立,付出了多少。

时至今日,我一个城市长大的人,却对中国的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及敬意,其中一部分就来源于此。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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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创业课,聊到了借钱,老师让我们打电话直播借钱。我闲着无聊,就参与了。


嘟嘟嘟~

喂?你好,哪位?

你爸爸(我手机出了点问题,借的手机)

草尼玛,干嘛!

生病了,医院,借点钱,不想给家里知道。





我前几天和朋友去吃西餐,没钱了。

草泥马,真的假的?!

废话,现在真的没了…

…哦~(当时我蛮失望的,准备挂电话了。)

…我去把饭卡里的钱给变现,在和别人借点钱,马上给你打过去。

(老师觉得已经可以了,叫停。)

我其实在上课,有个借钱的测试…

你要多少?我尽量多弄点。

我在上课…

我问我舍友借了点钱,等等饭卡里的钱表现了在给你弄过去,不够再说。

你知道我在干嘛么?

你现在不是在医院排队么?

我在上课啊傻逼!

你妹!你死了!逗我?!草你全家啊!f..k!去死吧! 嘟嘟嘟…


这是这几年最感动我的事了,虽然很久不联系,但是他还是那么…











傻逼。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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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那些看起来特别感人的友谊,我倒是更关注欣赏那些隐秘微妙的友谊;这种类型的友谊有时候甚至令旁人觉得他们两是敌人

比如我首先想到的清末名臣曾国藩与左宗棠;晚清政坛公认的一对互相看不顺眼的“敌人”

你一言我一语,你一刀我一枪;互相打打嘴架,做做样子;最后巧妙地躲开了清廷的猜忌

越是高级的友谊越是隐秘微妙,彼此的心意不用眼神传达就知道;而且,这种友谊未必是要通过友谊的方式表达出来呢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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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肿瘤,没敢告诉父母先打给了他,他下了课打回来,哭的跟孙子似的跟我说要死也得先见他一面。
我在北京的医院化疗,他在太原上学,一年去看了我四五次,很多时候即使不聊天,我们就坐一起玩手机就已经很开心了。
我手了术,再不能跑不能跳,这孙子说打我一巴掌就跑,我也追不上他了。
感谢生命中出现了你

再说一句,现在已经康复了,就走路慢了点没什么,谢谢各位关心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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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个故事,只记得梗概了,我编一下细节:


有一对好朋友,杰克和约翰。

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参军,最后一起上了战场。

在一次战役中,约翰中弹倒下了。

杰克心如刀割,便和长官请示,希望去救援他的好朋友。

长官劝告他,说:“看样子约翰已经牺牲了,你去支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你可能也会搭上性命。”

杰克没有听从长官的话,还是去了。

过了很久,杰克身负重伤,一点点的爬回来,身后是长长的血迹。

长官非常痛心,怒吼道:“告诉你他人都死了,你这样做太不值了!”

杰克喘着粗气,断断续续的说:

“值!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有死……他说了一句话。”

长官好奇的问:“说的啥?”


“他说,我就知道你会来!”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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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你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你的生死就是我的生死。多图预警。













少林寺大战前,虚竹这个笨嘴和尚说出了自己最动人的一句话:大哥三弟,你们喝酒怎么不叫我?
彼时,虚竹第一次见到萧峰,面对丁春秋慕容复庄聚贤的围攻,这句话约等于:大哥三弟,你们送死怎么不叫我?
可怜乔帮主,有这两个傻兄弟,算是他毁灭之路上少有的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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