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时的还贷选择权是否在自己手里?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贷款吗? - 诺米粒 - 2024最新贷款口子论坛
登录 or

房价下跌时的还贷选择权是否在自己手里?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贷款吗?

首先按照惯例请专业人士帮忙确认一下最近听到的这个说法是谣言还是真相?

购房贷款合同里通常都有这样一条:作为购房贷款的抵押物,当房子的市场评估价值显著缩水时(20-30%之间?),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增加抵押物补足抵押价值,或提前终止贷款,将房子收回拍卖,并要求贷款人继续偿还剩余欠款。曾经有规定自住唯一住房不受该条款影响,但2005年的新法规已变更为自住唯一住房同样可以强制收回。

如果以上事实确实存在,为什么经常有人说,如果房价真的跌了,只要工作不丢工资不变,那继续还贷也问题不大?有多少知乎朋友是抱着上述想法买房的?你们贷款买房的时候有注意到这样一条恐怖的条款吗?如果房价真的跌了,能不能继续还贷,选择权根本不在你们手上,你们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

很多人回答表示实际上银行不会行使该条款,那么为什么新闻报道里对岸香港的银行就暂定截铁地执行了该条款?莫非房价下跌对银行来说的风险在香港和大陆是不一样的?

新闻链接:一旦房价暴跌 房子被银行没收后你还得还钱
已邀请:

周明 白米Ⅱ级

赞同来自:

本专业的说两句,只要你有钱还,我们银行才不喜欢收房子,我们要的是钱!钱!钱!我们要那么多房子有毛用啊!

知不知道收房子的手续有多麻烦。。。我们现在光起诉逾期不还款的那些人都忙不过来,哪有空去管房价下跌的那部分人。。。

然后再来谈谈收房子过程中在我们看来扯淡的环节,首先是逼迫贷款人补差价,我之前就说了,忙不过来,哪有空跟客户扯皮应该补30万还是29万?

然后是做账,要把贷款人的这笔贷款做成逾期贷款,恩,好嘛,月底报银监局的报表上面不良率又上去了。

再然后是走法律流程,抵押权证换房产证、过户什么的,知道这一套多耗时间不。。。

最后是拍卖,就不说我们人手不够忙不过来了,你以为拍卖不要钱?拍卖手续费我们要先出的好不好,走财务流程都烦死了。你以为收回来钱就完了?还要核销什么的,核销不良贷款都要总行“相关部门”批,那流程想想我都要吐了。

香港的情况跟大陆完全不一样,有答案已经说到了,香港有个人破产制度,一旦宣布破产银行的债权几乎铁定不能足额受偿,因此银行发现贷款人经济情况不好有冲动先把房子拿到手再说。

所以别想有的没的了,好好赚钱还我们就行了,我们巴不得客户多赚钱还完贷款还有剩的再存进来买点理财啊保险啊基金什么的。

搞得一副我们银行巴不得逼你去跳楼的样子干什么。。。真别想多了。。。你们跳楼跳多了我们也要去跳楼的。。。我不想上天台排队。。。

我们都爱这大清国啊,大清国可不能完。。。

FU Wang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这样的条款,银行的贷款合同里并不罕见,但在法律实务中,银行以这样的条款来起诉的,却极为罕见。
我只见过一起案例,但不是由于房价下跌引起的,而是买房人自己作死的。这哥们贷款买了一套别墅,却嫌人家造的别墅不够漂亮,于是干脆把别墅拆了,想在原地上重新设计造一套,结果邻居不满意举报了,规划批不出来。
再然后,不知怎么被银行发现了……竟敢毁坏抵押物,这比抵押物市场贬值严重多了,于是银行直接起诉加速到期,拍卖他其他的财产(几套房子),然后老婆也离婚了。人生啊,不折腾不过瘾……过把瘾就……

这个问题要说到法律条款的话,其实如果恶意毁坏抵押物,法律是直接有规定的,还无需适用合同约定。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至于市场导致贬值问题,物权法对抵押物没有规定,只对质押物有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
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银行要在合同中摆进去这种因市场贬值而对贷款加速到期的条款,就必须尽到最基本的加黑加粗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否则完全有可能在司法中得不到支持,因为这种条款是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在银行与个人消费者之间,提示与说明义务是前提。

中国一线城市的住宅地产,十余年来只涨不跌,因此很少会碰到抵押物贬损这样的问题。不过,作为商业地产,估计是因为电商的影响,近年来出问题的项目不少,也经常作为抵押物被司法拍卖,结果许多商业地产是两次流拍没人接手。这说明商业地产作为抵押物,实际上市场价值是降低的,但极少有银行会援引抵押物价值贬损条款来催收,而只会援引未能按期还贷加速到期的条款来催收。

为什么呢,银行要的是钱,不是房子。好好还款的话,银行犯不着与借款人过不去。如果动不动用这个条款,银行也忙不过来。手上一堆房子,又因为监管限制不能摇身一变为房地产开发商。都去拍卖的话,马上把市场给砸下来,反而卖不出价格。这里有一个例子,在上海地区钢贸贷款出问题时,最后银行起诉拍卖福建钢贸商的房子不少,而他们喜欢扎堆买在上海杨浦区的新江湾城,结果有一段时间这个地区的楼盘价格明显下降,因为到处是司法拍卖房。
顺便插一句,美国的次贷危机的时候,也出现过这种情况。美国许多州的贷款制度与我国不同,实行的是无追索权贷款,即业主只要还不出贷款了,把房子还给银行,后面就没什么事了,无债一身轻(这是相对而言,有知友提出会影响信用,不过在中国更影响信用)。那么很多人愿意配合银行,让银行拿走房子,这个过程不像我们国家的司法处置程序那么慢(也有知友提出部分无契约精神的美国人会故意破坏房子,而且司法执行起来更慢,对美国的执行情况笔者无从了解和判断,请读者自行判断),于是银行快速处置,房地产市场也快速下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我们国家的房贷合同,约定是有追索权的。如果真的出现市场跌幅巨大的情况,拍卖抵押物仍不足以清偿的,借款人的债务难以解脱(目前缺乏个人破产制度),可能是终生负债。制度的不同,会导致许多选择的不同。如果不要首付,还不出来也不用负责任,不赌白不赌。相比之下,我们国家的首付要求再是很严格的。
个人观点,考虑所谓的“还贷选择权”问题,合同中会有很多条款,最不需要担心的是抵押物贬值的问题。真的大幅贬值,能不能保住工作、正常还贷才是问题。这里面的因果关系就不展开了。如果要担心法律问题的话,合同中还有其他条款更值得担心。比如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者是其他材料作假、虚假陈述等问题。有一个案例中,某外资银行起诉某位借款人,因为借款人承诺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是第一套房屋,没有别的房屋。结果还贷几年之后,银行内部检查发现这是第二套房屋,于是以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的理由来起诉加速到期了。举一反三,虚假收入证明的问题也会引发这样的结果。只不过在房贷业务中,不少银行对虚假收入证明的问题睁只眼闭着眼,导致虚假收入证明的事情大行其道。哪一天真的用相关条款去要求借款人加速到期还款和拍卖房屋,那才是大杀器。

Fluency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马上过百赞了,再说几句。
一些回答和评论都在说银行处置房产的问题,我简单说一下。
假设银行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子收回来了,一般来说是将房产打包成不良资产包出售给资管公司公司,资管公司公司再分批转卖给小的不良资产处理公司。这些不良资产处理公司再通过各种合法不合法暴力非暴力的方法来处理。
一听到暴力方法,很多人瞬间就高潮了:哼,你们这些小屁民,敢欠银行的钱不还,这都是报应!
我想说:骚年,少看点古惑仔,多读读书还是好的。
说了这么半天,说的都是房价暴跌,三四五六七线的房子会暴跌?房价就没暴涨过,怎么暴跌?
有那么一丢丢可能暴跌的城市都是曾经暴涨过的一线和强二线城市,这些城市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重说三:治安好!治安好!治安好!
暴力催收手段无非就是:轻微的人身伤害,恐吓,人身威胁,跟踪等影响人正常生活的办法,而且为了对付一个人,至少要两人一组。
而一旦房价暴跌,银行强行收房,房子是被数以万计的收上来,如果用暴力催收,大家可以自行想象一下,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另说一句,泥腿子能把谁捧上去,是因为相信谁能让泥腿子过好日子,这泥腿子好日子还没过几年呢,就过不上了,你是泥腿子会怎么办?水和舟的道理不能忘啊。
嗯,中国GCD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蛤蛤蛤~~~
======================我是分割线========================================
鉴于题主比较喜欢用100万的房子腰斩跌倒50万来举例。
那么假设房子跌到50万的时候,这个时候银行会要求贷款人补充抵押担保,一般来说,只要贷款人不是ZZ,绝大部分人都不会补充这个抵押担保的
按题主所说,银行会把抵押物(房子)收回,这时候就产生一个问题了,是把所有抵押的房子都收回,还是有选择性的收回。如果是第二种,那么一定是优先收回还不起月供的房子,除非银行ZZ。
具体说说第一种,银行大规模的收房子,基本上都是通过法院起诉,下判决,强制执行。
题主你知道一个城市有房贷的房子有多少吗?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的人员有多少?贷款人坚决不搬家,只能通过公安部门,一个片区有多少警察你知道吗?再假设银行没节操找黑社会性质暴力团伙,一个城市又有多少这种人?
再假设,银行是神一样的机构,付出巨大的成本,把这些问题都摆平了,所有有房贷的房子都被银行收了。然后银行拿着一堆房子该干什么?题主的意思银行会出售?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供需决定价格,供应量增大,几乎必然导致价格下降,房子银行是按50万收回的,实际上可能连30万也卖不上。如果不信,可能查查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数据。
假设银行30万把房子卖了(几乎不可能),贷款人像SB一样能还月供把那70万本金另加利息也还上了,银行确实不亏,但这种SB有几个?
而实际上绝大多数(几乎是所有)贷款人因为房子被银行收了怀恨在心,老子100万买的房子,腰斩了也还值50万,银行你个鳖孙,只卖了30万,从而拒绝归还月供,银行净亏70万。
什么?你说有信用体系,信用记录不良不能做飞机,高铁,等等各种没办法生存?别逗我了好么,把我的房子收走,让我无家可归,谁还会在乎信用不良?反正到时候大家都不良,航空公司和铁总表示压力山大,立马亏损啊。
什么?强制从我的工资卡里面扣钱,Are You Kidding Me?我找一份发现金的工作好了。什么强制公司只能工资卡发工资,银行的手伸的可真长!
综上,除非银行zz,否则银行一定会好好呵护那些按时还月供的房奴,工资太低?没关系,利率打折。30年太短?没关系,再延长10年。
只有房奴按月还贷,银行的利润才能最大化。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虽然现在经济形势好,你们这些有房的比我这个没房的屌丝牛逼。但是等到经济崩盘了,管你有没有工作,还不还得起房贷,房子都会被收走,我就屌丝逆袭啦,风水轮流转,哼!


你们这帮答题的忒没眼力见了,too young too naive!其实提问者想要的就是我上面的答案。

轮子哥赞了啊,好意外!

卖铁小王子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这个问题我还是有发言权的。我舅舅,我叔叔房子都卖了,原因是民间借贷崩了,他们借出去的几百万都收不回来。银行冻结所有账户,房产。对于账户内的钱,当然很快就不属于他们了。但房子,他们都住了一两年,银行搞查封,搞执行,结果最后还是求着我舅舅,叔叔,协助解封,让自己去找中介挂牌卖的。因为拍卖房,第一,价格低,基本二拍以后才能成交。第二,没保障,不一定能贷款,敢买的人少。第三,对于唯一住房,还得留个十年左右房租。
所以,少年你不用担心,只要你能还的起贷款,资不抵债也没关系,现金流不断,房子迟早是你的。


头两个评论的都不是很满意我的回答,我来多说两句:我想表达的是,银行根本对收房子不感兴趣,不可能逼着你去补充抵押物,对很多这两年买房的人来说,行情下跌需要补充抵押物,那相当于收房子了。我家08南京年买的房,5000最多的时候跌到4000,没让补充抵押物。我小舅杭州买的房,15000最多的时候跌到8000多,没让补充抵押物。这些事例应该符合题目要求了吧。

曹丰泽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1.大家坚信房价不会跌的。
2.大家坚信房价跌了中国就要完了。
走走瞧喽。
我倒是相信房价一跌会有很多人到政府门前去怪政府。虽然他们有饭吃,有班上,有房子住;但吃一点亏,或者占到的便宜少了一点,他们绝不答应。

聪明的一休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确实有这个条款,但一般银行不会行使。因为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既然房价暴跌,只要你工作还在,工资不变,银行没理由按你说的那么去做。毕竟银行把房子拿回来也还是亏的,拍卖也卖不起价。除非调查得知你还贷风险增大,比如丢了工作,家里发生变故使得即将无法还贷,或许会使用该条款。
不要担心,银行没那么傻,银行穿鞋的没必要逼你光脚来和它死磕。

温酒 白米Ⅰ级

赞同来自:

有啊。所以我们这些买房的都会一夜之间跳楼,就和日本当年那些跳楼的一样。
题主你高兴了没?
还有人说黑社会上门讨债……哈哈哈哈,题主你一定更高兴了吧?
花大价钱把银行的债务打包然后良性债务恶性债务一起挤兑变现,哪怕亏个底朝天也得帮着你劫富济贫把有钱人的房子抢过来大家分不是?流氓嘛,法律道德都不要了,还要什么利益啊,亏钱那都不是事儿,为了屌丝的大义,冲啊!

相信凯撒 白米Ⅱ级

赞同来自:

房地产,是一门生意。政府操盘的生意。有房价才有地价,有地价才有钱投资。政府是大庄家,银行就是个小股东,购房者是散户。你说的这个情况属于极端情况,生意不做了掀桌子了。那问题在于谁有权力掀桌子?银行肯定没有。

只有政府这个大股东有权掀桌子,只是目前这个格局下,没有动力掀桌子,人家玩儿的挺好的。现在调控就是防范一下风险,让散户们别借太多钱上桌,只有优质散户才让玩,还规定只能玩儿一两吧。人家是挤风险呢。要把这个生意长长久久的做下去,地方政府谁也不许竭泽而渔。

散户呢?永远是散户,掀不起来桌子。最近各城市刚刚一调控,就有好些人问凯撒现在要不要入手买房了。

---------–----------------------------------

补充一下政府掀桌子的问题。如果我们国家面积极小,又是现在的体制,那么土地卖完了的情况下,政府是完全可以掀桌子的,比如70年之后土地收回,比如征收高额房产税,比如直接公有化。再比如先卖你高价地价,再收房产税,然后告诉你70年到了免费收回,这才是最差的情况。

不过这么玩的的话就是竭泽而渔的抢劫,不是做生意了。这种游戏只能玩儿一轮,下一轮没人陪你玩儿的。上面的情况我说的够糟了吧,也没有题主所说的银行直接把你截断的情况,为啥?银行,你一个销售道具,还想唱主角啊?反了天了!

崔巍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无需担心。

到银行不得不收房子的时候,你担心的应该是全面经济崩溃。没房子根本不是个事,怎么找到食物才更紧迫。

兜兜里有糖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给大家普及一下银行业务,以下干货。

银行贷款分类有几种,四级分类五级分类,九级分类十级分类。最主要的,最常用的是五级分类,九级分类十级分类实际上是对五级分类的细分。

五级分类: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其他分别是次级,可疑,损失。
以下是分类的含义。不是找的标准的术语,是我自己写的,别抠字眼啊,意思肯定是没毛病。
正常类: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不能收回贷款。
关注类:有可能造成损失。
次级类:经营不好,会造成损失。
可疑类:会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只能收回少数本金。

正常和关注属于正常类贷款,后三类属于不良贷款。

你正常还钱,那就是正常类贷款,抵押物价值降低,最多被划归关注类贷款,但是,这都属于正常贷款,不属于不良贷款!

银行贷款审批过程主要审查贷款使用用途和还款来源。
房贷嘛,使用用途不多说。
还款来源,发放的时候就论证过的。

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什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是为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其排名分先后。
请注意,贷款安全收回,是银行的第一原则!所有一切方式方法都是为了资金安全,说白了就是你该还钱还钱。

那么问题来了:
其一,银行知道你能还款,你也一直在正常还款,银行非得逼你增加抵押物,没有就卖房,然后拍卖,收不回来贷款?是你你干这亏本生意吗?

其二,好好的正常类贷款,抵押物价值降低,至多是银行启动预警,下调贷款等级,由正常类调整为关注类,银行闲的蛋疼自己把盖子掀了,弄成次级甚至可疑类不良贷款?

其三,知道不知道银行还有信用贷款呢?“三信工程”是什么我就不说了,意义不大,你只要知道企业那种大金额贷款,贷款前企业评级为A+就有资格申请信用贷款,额度从零到几十亿都有就可以了。那么问题又来了,你好好还钱,正常类贷款,还有抵押,银行吃饱了撑得?不是说抵押是唯一的银行担保方式!搞清楚!

大家说合同上有这一个条款,这的确有,而且不只是房贷,别的也有。那又怎么了?对银行实际结果不利的事,谁去主动找事啊,物力人力财力都花出去还得赔钱。哪个人都不傻。

银行有这个权利,未必执行啊!

再来说说不良贷款清收的问题。这个话题我都没法继续往下写了大家懂吗?不良贷款才清收,你好好的正常还款属于正常类,人风险和清收部门根本不管好么?不是人家业务范围!

懂了吧?好好按照计划还钱,没人搭理你是不是抵押物足值与否。

所以说,洗洗睡吧,别没事自己找事。
————————————————————————
以下是原答案。

看一群不明白银行业务的在这讨论这个问题也是醉了……
银行干嘛要让你增加抵押?那么多房子他人手都不够!他不能预料到要求抵押会出事?知道会出事还去干?

银行的需求:你按时还钱。

你只要按时还钱,还本金利息。银行闲的找你茬?抵押物价值高低很重要么?普遍性的房价下降,房贷不良贷款会增多,但是你要求追加抵押肯定出事更多!

只有你不还钱了,银行才会去法院。那个时候怎么解决就是法院说了算了。跟银行无关。

只要你继续还钱,银行资产不受损失,银行不会主动把盖子掀开暴露风险或者直接制造风险(追加抵押物)。

银行要的是钱,不是房。

天外的琴弦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你放心。你唯一住房(经评论区提醒)又有还贷能力,银行才懒得收。


多套房的可就未必了。

泉畔人家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在中国单纯看条款办事,某种程度属于智商情商有问题。宪法里写的有jie she youxing 自由。你相信可以去试试。天朝银行是公有制的,香港银行是私人的。国家的银行,上到行长,下到柜员,都最终实际只是政府的打工仔,有可能亏损这种事,关人家鸟事。补充抵押这种必然激发矛盾,甚至可能出现激烈事件的,有一点点脑子的银行都绝不可能去干。哪怕只逼死一个老太太跳楼了,你这个行可能一堆人被处分背锅。比较起来,可能亏损几十万,几百万,关人家鸟事。
这种情况可能发生的唯一可能,是政府强力要求,且不说政府的人至少有脑子,就算经济危机了,逼社会主流人群上绝路也绝不是正常政府会走的套路。而且地价房价受益最多的本来就是政府,估计真危机时候有银行想这么做,政府还不愿意那。再退一步,即使政府人脑子秀逗了,银行就真会认真执行?夺人钱财这种事,皇帝做都不好做。汉武帝在战争状态下收车船税,都收不上来,最后靠给揭发者分一半被举报者家产奖励的文革式运动方式才收上来。天朝取消养路费改燃油税这么一个事都扯了10多年,这种可能造成激烈后果的事情,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做的。
实际说来说去,没赶上这些年地产上涨红利的人,就别觉得自己智商更高了。人家现在享受红利的人,当初也都承担了风险,这世界本来就是风险和回报基本成正比的。想什么风险都不承担,又想享受白捡的红利,不现实的。认清现实,承认现实,从实践中学习,向人民群众多学习才是进步之道也。

云空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谢邀。
答题:这条条款确实是有的。
但问题出在:1.国内办法条例数不胜数,实际执行困难重重。房价崩了,但哪个银行敢执行这条条款,别忘了,执行条款的部门人员也是贷款买的房子。2.银行有自己的风险评估,在抵押物整个市场崩溃的前提下,收回抵押物之后你卖给谁?这中间的成本谁来负担?3.银行可以根据条例通知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但绝对不会在房产整体崩溃的时候,因为政府在经济越是崩溃的时候越是需要稳定。4.不收回抵押物,每个月还有月供可以收,收回来就只能看着房子发霉。
收房是最下等的手段,稍微有点常识的银行基本不会在国内实行收房的措施,但可以上诉法院让业主失去房产证,这可比让你没房子住要厉害的多。

qutomorrow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据说香港的银行是这么搞的,抵押物不足要补.米国好像是收房就行了。唯一住房是银行给你租房住,然后把房子拍卖。

向晨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这个问题看了几天,众多知乎大神摆着各种观点论证来论证去。。但是怎么没有一个回答者去实地调查一下,其实这个问题最好请温州和鄂尔多斯的地产投资者以及银行房贷部门相关人士回答一下房价腰斩的时候,具体还贷案例是怎么处理的。。。。
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不少真实案例了,却还要靠雄辩争来争去。

连天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有多少人知道银行可以不卖房子而是卖掉债权?

吴力海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我回头看看贷款合同。
如果能正常还贷,还会出现这种银行追缴贷款、强收房屋的问题吗?
假如真房价下跌,房价跌到50万。那银行会怎么办?
作为购房者,我有合同在手,我从银行贷款。在合同中约定,我的义务是什么,是按时还款。只要我履行这个义务,就不存在我违约。
至于银行说,抵押物价值下降,不值原值。那怎么办?
个人认为不会,因为贷款的时候,是有评估的。
评估100万的房子,银行贷给我70万,有专门的评估公司收钱,出报告。这是银行认可的。
银行在认可这个评估报告以后才发放的贷款。
如果银行追缴贷款、强收房屋,那么首先要追查这个评估公司的责任。起码个人和这个评估公司都是被告。

再退一步,假设购房者输了。银行会怎么办?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淘宝司法拍卖,有个别房产,由于经济纠纷被法院收回,被拍卖。
以下是拍卖公告里的内容:
瑕疵说明:1、法院未完全控制该房屋,不负责腾退。2、该房屋上设有抵押权,房屋设有租赁权,租赁期自2014516日至2024515日,租期十年,租金已给付完毕。


仅供参考。

墨羽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假设房价大跌,30万首付贷款买的100万房子只能卖50万了,银行要补充抵押品,补不了,银行收了房子。如果银行大规模执行这个政策,先不说这奇葩思路执行的难度堪比登天,真的执行了,只要银行不是想当全社会的房东,只能再拍卖房子。那么这时候你让别人用30万把房子买回来就可以啦。银行是不是傻会这么办。 其实作为银行来说,拍卖本身就是损失,而且是让银行上上下下都极端害怕而极力避免的损失。

野生的阿克蒙德 白米Ⅲ级

赞同来自:

结论就是简直弱智,如果真的操作这么方便,资本早就把社会洗了一遍又一遍了。
资本集团没能力砸一个城市的楼价,砸一个区域的楼价总可以吧。砸穿一个地板价,怂恿银行执行。
好了,再利用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逼迫一个区域内的业主降杠杆。
最终直接开启恐慌抛售潮,动用资本低价收割抛售出来的房产。
-------------------------------------------------------
这比炒房还赚钱哪,为嘛没人这么干,问题出在哪里?
这TM是在虎口拔牙啊!这是资本在和ZF谋皮,你觉得ZF肯退?
知不知道房产交易的时候还有个估价手续,他说这房子最低多少值多少就是多少,低于这个数,根本不认买卖合同。好了嘛,怎么玩,你一想砸盘,人家直接往上调估价,你想砸都砸不出去。
怎么办,签阴阳合同啊,但签了阴阳合同,实际成交价格差了几十万,上百万,你觉得别人不会对你动点小心思?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